1.买受人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须先向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待出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买受人自接到出让方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署合同,买受人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以上费用如不交纳,则保证金不能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同时还须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拍卖保证金等处罚。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上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指定账户。
2、买受人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汇入出让方指定账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1.2023年已报废固定资产,按现场踏勘实物现状为准整体打包处置,成批不检斤出售。最重要的包含齿轮泵、EPS电源、高压热交换器、重整进料换热器及变送器等,主要可回收材料包括304不锈钢、316不锈钢、321不锈钢、碳钢、铝、铝合金、低合金钢、铁、铜线圈、配电柜等。其中部分报废固定资产存放地点比较分散且价值不高,不再组织现场踏勘,提供部分已报废固定资产清单以供参考,出让方不保证现场实物与部分已报废固定资产清单整体状况完全一致,现场实物有几率存在缺零少件现象,对此出让方不承担缺失的补偿,移交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整体打包转让,不包含地面以下设施,不包含有价废料、危险废物和普通工业固态废料。标的数量、重量、完整性、长度、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再进行单独称重及测量,最终解释权归出让方,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
3.标的物须买受人自提,本次转让标的物涉及的拆解、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须先向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服务费,待出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买受人自接到出让方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署合同,买受人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沈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以上费用如不交纳,则保证金不能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同时还须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拍卖保证金等处罚。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上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指定账户。
买受人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汇入出让方指定账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5.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出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出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装卸、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运输、装卸、拆解、HSE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宁夏石化公司权益的情况,宁夏石化公司有权要求买受人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非出让方原因,买受人不得耽误工期,如误期,每逾期1日出让方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1%,逾期超过20日的,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6.有关报废资产的装运工作完毕,实物资产交接完毕后,出让方和买受人办理资产处置移交完成确认单,视为合同履行完毕,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约定所有条款后两个月内由出让方无息退还买受人。
7.不可抗力导致暂时无法施工问题,如遇特殊原因要求买受人暂停施工的,买受人应按出让方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出让方安排顺延,买受人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转让方和拍卖(人)对此已经尽职告知,竞买人自行考量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8.买受人需要将装运现场产生的垃圾全部清理及时外运,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合法合规处置,建筑垃圾外运时一定要进行遮盖,不得洒落道路上。若未按要求处置产生的所有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
9.所有进厂作业人员一定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进厂作业;买受人所属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出让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买受人所属工作人员作业前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厂作业;特殊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车辆需配备特殊作业证;
10.本次处置拍卖的报废固定资产严禁再次利用,如果再次利用或其它用途,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宁夏石化公司无关。
13.受让方应在拍卖结束5日内缴纳拍卖佣金至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否则保证金将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间:2026.1.7 下午16点前
受让方:如协议转让标的,受让方按照挂牌金额的0.4%交鉴证服务费;如经拍卖转让标的,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交鉴证服务费,拍卖机构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1.报废车辆,包括一台叉车、一台载货汽车,按现场踏勘实物现状整体打包进行处置,成批不检斤出售。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整体打包转让,不包含地面以下设施,不包含有价废料、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的数量、重量、完整性、长度、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再进行单独称重及测量,最终解释权归出让方,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
3.标的物须买受人自提,本次转让标的物涉及的拆解、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须先向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服务费,待出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买受人自接到出让方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署合同,买受人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沈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以上费用如不交纳,则保证金不能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同时还须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拍卖保证金等处罚。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上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指定账户。
买受人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汇入出让方指定账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5.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出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出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装卸、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运输、装卸、拆解、HSE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宁夏石化公司权益的情况,宁夏石化公司有权要求买受人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非出让方原因,买受人不得耽误工期,如误期,每逾期1日出让方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1%,逾期超过20日的,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6.有关报废固定资产的装运工作完毕,实物资产交接完毕,且出让方收到《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手续后,视为合同履行完毕,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约定所有条款后两个月内由出让方无息退还买受人。
7.不可抗力导致暂时无法施工问题,如遇特殊原因要求买受人暂停施工的,买受人应按出让方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出让方安排顺延,买受人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转让方和拍卖(人)对此已经尽职告知,竞买人自行考量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8.买受人需要将装运现场产生的垃圾全部清理及时外运,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合法合规处置,建筑垃圾外运时必须进行遮盖,不得洒落道路上。若未按要求处置产生的所有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
9.所有进厂作业人员一定要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进厂作业;买受人所属工作人员一定严格遵守出让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买受人所属工作人员作业前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厂作业;特殊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车辆需配备特殊作业证;
10.本次处置拍卖的报废固定资产严禁再次利用,如果再次利用或其它用途,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宁夏石化公司无关。
13.受让方应在拍卖结束5日内缴纳拍卖佣金至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否则保证金将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间:2026.1.7 下午16点前
1.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必须具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废弃陈旧物资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及等内容,且竞买人需对照标的物性质,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对于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竞买人须承诺无以下信誉问题: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未被出让方列入“三商”黑名单。如真实的情况与承诺不符,竞买人成为最终买受人后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认可全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
2.竞买人必须参加出让方组织的现场查勘,《现场踏勘确认书》于现场查勘时上交。
3.标的2受让方须负责办理上门取车、负责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手续,如果再次利用,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宁夏化公司无关。受让方须在提走车辆 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拆解并向宁夏石化公司出具报废机动车拆解证明材料,因拆解证明问题造成车辆无法注销车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车辆在拆解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买受方承担,出让方和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竞买人在沈交所报名时需上传(现场踏勘确认书》《拍卖确认书》并交纳竞拍保证金,方具备中拍平台竞拍资格。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及出让方要求。竞买人勘验过后,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不是满足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因竞买人或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出让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受让方还需赔偿实际损失。竞买人若因自身资质问题造成本项目出现无法正常完成交易等情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并对出让方及拍卖人等相关主体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
1.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一定要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相关联的内容,同时要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竞买人需对照标的物性质,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对于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竞买人须承诺无以下信誉问题: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未被出让方列入“三商”黑名单。如真实的情况与承诺不符,竞买人成为最终买受人后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认可全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
2.竞买人必须参加出让方组织的现场查勘,《现场踏勘确认书》于现场查勘时上交。
3.受让方须负责办理上门取车、负责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手续,如果再次利用,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宁夏化公司无关。受让方须在提走车辆 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拆解并向宁夏石化公司出具报废机动车拆解证明材料,因拆解证明问题造成车辆无法注销车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车辆在拆解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买受方承担,出让方和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竞买人在沈交所报名时需上传(现场踏勘确认书》《拍卖确认书》并交纳竞拍保证金,方具备中拍平台竞拍资格。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及出让方要求。竞买人勘验过后,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不是满足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因竞买人或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出让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受让方还需赔偿实际损失。竞买人若因自身资质问题造成本项目出现无法正常完成交易等情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并对出让方及拍卖人等相关主体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
1.此次处置报废资产数量、规格、型号、完整程度等状况均以实物为准,产权单位与受托处置方(沈阳恒信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处置方式:本项目所有涉及的报废资产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分解处理,达到环保无害化标准,如涉及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需处理,必须交由具备相关处理资质(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资格证书)的企业处理,并由购买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等)。资产交接时,需按照产权方要求标准,现场破坏性拆解。
3.本项目评估费用为3000元(评估企业来提供评估费发票),以及交接本项目资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解、搬运、排放、税费等)都由受让方承担。
依据《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须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品回收等相关经营活动。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
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
1、转让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设备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3、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在5日内将受让资产全部搬离出厂区。
4、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实施工程,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受让方须遵守国家相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达到场平地净。
5、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在以后使用设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